第一百零七節 好酒

    老人已經上了年紀,臉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皺紋。頭頂束著蓮座形狀的發冠,身上衣服寬鬆而飄逸。不過,無論發冠還是衣服,都不是普通廉價的貨色。前者乃是上品翡翠製成,後者則是價值昂貴的「湖綢」。據說,這種絲綢之所以數量稀少,是因為蠶蟲只吃洞庭湖中央一座小島上出產的桑葉所致。每年的湖綢產量不過數百匹,很多人想要仿製,卻無法令蠶蟲吐出與其相同的特殊絲線。不過,湖綢這種東西並不出名,也只是在頂級顯貴之中流行。原因很簡單:物以稀為貴,一匹湖綢,相當於同等重量五十倍的黃金。若不是身家豐厚,又怎麼可能用得起?

    老人旁邊,站著一位老僕。此人表情平淡,雙手籠在袖中,一雙眼睛只看著自己的主人。不時從桌上端起茶壺,為老人添水。

    楊天鴻注意到,老人桌上的飯菜很簡單:一盤燴豆腐、一盤油燜茄子、一碗青菜湯。沒有酒,只有茶。

    這顯然與他身上昂貴的服飾不相符。

    只是撇了一眼,楊天鴻便收回目光,專心吃著自己碗裡的飯。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嗜好。年輕人好色,老年人愛財。有些盜賊開門撬鎖不為求財,而是專門跑進臥室里,偷取女主人的絲襪和內褲;還有些人家裡明明擺著奔馳寶馬,卻寧願開著微型麵包車穿街入巷。

    旁人對此覺得很難理解,也只能非常過癮的罵上一句:「死變態」。

    外面街上,走過來兩個乞丐。守在飯館門口的夥計連忙跑過去,連聲吆喝著要將其攆走。乞丐應該是餓了,眼睛直勾勾盯著廳堂桌上客人的飯菜,嘴裡不住地哀求。連連彎腰磕頭作揖,夥計卻不為所動,轉身從裡面叫出幾個身材壯實的跑堂,揪住乞丐的衣服就往外推。

    老人把這一切看在眼裡。

    他抬起右手,朝著那個方向指了指,站在旁邊的老僕會意。走了過去,制止已經掄起棍子想要打人的夥計,摸出一些碎銀,低聲吩咐了幾句。夥計點頭哈腰轉身跑進廚房,很快端出來兩大盤熱氣騰騰的饅頭,還有一盤子切成薄片的熟肉,兩大碗面。

    楊天鴻耳力不錯,清楚聽到了老者對僕人說的話。

    &他們別打了,都是為了一口飯活著。乞丐也是人。讓他們好好吃一頓,再多帶幾個饅頭。」

    ……

    黑森山脈距離此地已經不遠。離開飯館,楊天鴻卻讓孟奇放慢腳程。

    中午的太陽火辣,走了不到五里地,一條清澈見底的小溪橫在路上,旁邊有一片茂密的樹林。楊天鴻讓所有人下馬休息,避過這陣酷熱再走。話音剛落,隨行人員頓時爆發出一陣歡快的交口稱讚。

    知了在樹梢上不要命的叫喚著。仿佛被男人狠狠按住的女人,也不知道究竟是痛還是爽?


    土路上遠遠駛來了一輛馬車。

    車子很是華貴。車廂材料是極硬的鐵木。用這種木頭製作成品。需要耗費大量工時,但好處也顯而易見,車子結實不說,坐在車裡的人也得到絕佳防護,安全有足夠的保障。

    飯館裡那位老僕駕著車,馬匹極為神駿。只是被韁繩和籠頭限制了自由,無法跑快,只能慢吞吞拖著車子緩緩前行。看得出來,車裡的主人不趕時間,只是這兩匹拉車的馬很是難受。天氣有熱,顯得無精打采。

    楊天鴻從頭上摘下氈帽,握在手裡扇著涼風,眼睛卻看著由遠駛近的馬車。也許是覺得天氣實在太熱,馬車在靠近樹林的位置停住,車門從裡面推開,先前飯館裡那位衣著華貴的老人跳下,朝著樹蔭濃密的這邊慢慢走來。

    樹林很大,再來個幾百人也能容納。

    老者主僕的確也是想要納涼。他們選定的位置靠近大路,距離楊天鴻等人較遠,顯然是不願意彼此之間產生什麼糾紛。

    等候太陽過去的時間很是無聊。有人就地躺下來打盹,也有人取出馬吊牌玩了起來。

    楊元素來喜歡喝酒,身邊掛著一個裝酒的葫蘆。路過豫州的時候,在酒樓里裝了滿滿一壺十年陳的女兒紅。沿途喝下來,壺裡已經空了一半。他拔掉塞子,朝著嘴裡灌了一大口,並不覺得熱,卻只覺得頭腦清爽,很是舒服。

    陳釀黃酒香氣濃郁,在樹林間漸漸散開。

    坐在林子外圍的老者聳了聳鼻子,似乎是被這股酒味所吸引。他連連吸了好幾口,循著氣味,看見坐在不遠處背靠大樹慢慢喝酒的楊元。

    楊天鴻看見老者對老僕說了幾句話,老僕臉上的表情有些不太情願,卻拗不過主人意思,只好朝著這邊走過來。他在楊元身邊站定,指著酒壺說了些話,楊元臉上的表情很是驚訝。

    楊天鴻招手叫過楊元,問:「怎麼回事?」

    楊元這個五大三粗的漢子抬手撓了撓後腦勺,很不好意思地說:「那位老人家說是犯了酒癮,想要我這壺裡的酒。」

    楊天鴻看了坐在身邊的孟奇一眼,笑了起來:「只是想要嘗嘗?十年陳的女兒紅很常見,等出了這黑森山脈,你再到豫州灌上一壺就是。全都給他,又有何妨?」

    楊元搖搖頭,神情有些遲疑,他偏過頭,看了看仍然站在遠處的老僕,不太確定地低聲道:「少爺,那人說的話好生古怪。他居然要花一百兩銀子,買我壺裡剩下的殘酒。」

    旁邊,孟奇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氣。

    一百兩銀子絕對不是個小數目。對於貧苦人家,恐怕一輩子也難以掙到這個數目。楊元在豫州買了這一葫蘆女兒紅,不過花了三兩紋銀,已經是非常奢侈的行為。卻沒想到,在這前不著村後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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