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二章機會

或是殺人這樣的大案時,才准人擊鼓鳴冤而不必受到處罰。而在聽到鼓聲後,知縣老爺就得穿戴整齊了在大堂審案。

    若是一般的小案子你敢去擊鼓鳴冤,無論有理沒理,都罪責難逃,輕的重責幾十大板,戴著沉重的木枷在縣衙門前示眾一段時日。重的,則很可能會被判流放之刑,那這輩子就算是徹底完了。

    正因為鳴冤鼓一年都難得響起一次,所以這次縣衙前有人擊鼓鳴冤,著實吸引了許多周圍的百姓。他們一個個踮起腳尖,伸長了脖子朝那邊看去,只想儘快鬧明白到底是出了什麼大案子竟需要擊鼓。

    當然,這也不代表知縣老爺就不斷案了,其實一般的案子作為縣令還是要斷的。只是定了時間,一般來說每月的初五、十五、二十五日三天,知縣准許百姓將狀紙遞進衙門,然後酌情進行處斷。

    不過諸暨縣和別處卻稍有不同,這些刑獄之事,一般都由典史宣闖說了算,卻是不需要勞動知縣老爺的。

    但今日突然響起的鳴冤鼓,卻使宣闖無法再越俎代庖地搶著斷案了,因為朝廷有明令,一旦鳴冤鼓響,無論知縣在做什麼,都必須先放一邊,進行問案。哪怕你在茅廁里剛到一半,此刻也得先站起來把案子給接下來。

    當潛規則遇上明規則時,它終究不是對手。

    鼓聲很快就驚動了衙門裡的眾人,一隊手持水火棍的衙差迅速趕了出來,一面把擁擠在門前的圍觀群眾向外驅趕,一面就把當事之人給帶了進去。


    混在人群中的楊震這時候才看到了同樣混雜在人群中的一條熟悉的高大身影——蔡鷹揚!只見此刻他全身都被繩索捆了個結實,被人推搡著很是狼狽地跌撞進了縣衙大門。

    「這是怎麼回事?鷹揚回家去怎會攤上大案呢?」楊震心下疑惑,再不願被人擋住去路,便雙臂發力,推開前進道路上的眾人直往衙門裡走去。

    當楊震終於擠出人群,走進縣衙時,便聽到了大堂上傳出的一陣威武聲,同時也看到了正站在大堂之外,滿臉陰沉的典史宣闖。

    當鼓聲響起,楊晨穿戴整齊走到眾官吏跟前,命他們把人帶進大堂審案時,宣闖一時竟無力反對。最終只得捏著鼻子任楊晨發號施令,他自己則站在堂外,看事情如何發展。

    楊震見狀,心中便是一喜。看來兄長也是個時刻做好準備之人哪,一旦機會出現,就絕不會放過。

    但此刻,楊震卻並沒有太過在意這些,反倒更關心被帶進大堂審問的蔡鷹揚,他很想知道這究竟是出了什麼事情。

    見楊震過來,宣闖便哼了一聲:「你怎的這個時候才來衙門?別以為自己是縣尊的兄弟便可罔顧縣衙制度了。」顯然他是想把剛才的失意之氣撒到楊震頭上來了。

    楊震卻笑吟吟地道:「是魏班頭差我去辦了點事兒,這才來遲了,還望典史見諒。」

    「希望你不是隨便找個由頭搪塞本官,不然……」見他有正當理由,宣闖一時也發作不得,只好威脅似地說了一句。

    既然魏勇是自己人,楊震自然不擔心這個。便把注意力放到了大堂之上,看蔡鷹揚究竟遇到了多大的麻煩。



第一百十二章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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