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百四十九章:造幣

    黃毅之所以肯出百分之十的年息吸儲,是因為他知道大明每況愈下,糧食,特別是北方糧食的價格飛漲。

    銀子收購糧食存儲一年,差價肯定遠大於百分之十,翻倍的事兒也經常發生。

    然小九、汪柏山等等說得有道理。

    大明朝就沒見過存銀子給利息的錢莊,存銀子兌換銀票還得收不菲的手續費。

    根據地的升斗小民相信家主相信興和軍,給百分之三的利息足夠吸引大家把銀子存入「興和大錢莊」。

    如果是其他錢莊,哪怕是出百分之十的年息,也沒多少人敢存銀子。

    信用為王!根據地有黃毅有興和軍,哪怕沒有足夠的準備金也能夠發行貨幣。


    手裡有強大的軍隊,根本不怕惡意擠兌。

    黃毅想通了,「興和大錢莊」成功運轉一段時間後完全可以超發一些貨幣,只要能夠及時控制風險,應該沒啥大問題。

    借貸生意當然是「興和大錢莊」的主業。

    只要有擔保人或者抵押物,就能夠從「興和大錢莊」借錢,年息百分之三起,最高不會高於年息百分之十二。

    為了更好的提高軍人的社會地位,但凡是興和軍正兵,都能夠以個人信用為自己或者他人擔保借款。

    額度為不高於一百兩銀子!年息僅僅是百分之三點六。

    這就意味著「興和大錢莊」辦理軍人的業務完全是服務性質,幾乎沒有利潤。

    各級文教員和所有的正兵都有義務參與宣傳使用「興和幣」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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